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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鍾昀軒/臺北報導
▲超哥去年5月不慎擦撞到男大生,遭要求賠償6千萬。(圖/記者鍾昀軒攝影)
有「全臺最有錢YTR」稱號的超哥(黃伯超),去年5月在臺北市大同區不慎擦撞一名騎機車的李姓男學生,當場拿出6千元和解,事後仍遭到李男提告過失傷害,一審超哥被判拘役10日,李男不滿提出上訴。上月15日李男拄著拐杖出庭,並在和解庭上以「未來要打大聯盟」為由向超哥要求償2百萬美金(約為臺幣6400萬)的和解金,讓超哥聽不下去,兩人無法達成和解。今(12日)士林地院二審駁回李男上訴。
去年5月駕駛藍寶堅尼在臺北市大同區不慎撞到一名泰國籍的李姓學生,當下以6千元的金額和解,而李男事後仍舊對超哥提告,超哥被依過失傷害罪起訴,一審宣判拘役10日,李男不服提出上訴,今(12日)二審遭到士林地院駁回。
超哥強調,在事情發生當下有第一時間下車去查看李男的狀況,確認對方身體無大礙,且僅有牌照歪斜後,便拿出6千元修車費賠償給對方。但李男事後仍去驗傷,對超哥提出告訴。更在審理時提出自己事後8個月頸椎退化、脊椎側彎的報告,將賠償金額上升到200萬美金(約為臺幣6400萬),當中包括日常的交通費外,李男因覺得自己能當上美國大聯盟的選手,以平均年薪490萬美金的計算方式提出賠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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